规章制度

名师工作室考核制度

1.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名师工作室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定期对工作室及其成员进行考核。
2. 对工作室的考核按照建设任务,实行目标考核。分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1)学期考核。由考核工作小组每学期进行一次过程性评估,主要方式为依据学期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汇报。 
(2)年度考核。由考核工作小组牵头组织专家组进行年度评估。采用自评、互评、专家组评估等形式,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方式进行。
3.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主持人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 
4.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1)工作室年度考核为优秀,建议学校加大支持力度,适当提高配套经费比例;工作室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要及时进行整顿,保证完成规定任务。
(2)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室成员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职称晋升、评优选先、参加国内外高级研修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规定任务的成员,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并不得参加当年度各种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
5.考核项目及备查资料如下:
(1)师德修养(主持人评语)。
(2)发展规划、研修计划及总结(含三年规划、总结及学年计划、年度总结)。
(3)集体备课组织情况及有关材料。
(4)读书计划及笔记。
(5)公开课、示范课或讲座材料(教学设计、讲座提纲及音像资料)。
(6)课题研究及参加教学竞赛成果(研究过程记录及成果)。
(7)撰写论文或反思(发表刊物复印件)。
(8)培养青年教师材料(活动记录、照片)。
(9)档案建设(获奖及参加各类学术活动通知复印件)。
(10)参加教师继续教育或校本培训材料(听课记录、讲座提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