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前沿

论个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及其形态

论个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及其形态

河海大学    孙其昂

以往的研究考察现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本上还驻留于思想政治教育表层或外部,妨碍了对思想政治教育自身本性的揭示。这是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理论推进的阻碍。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需要进入思想政治教育内部探索思想政治教育必然,这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内部化。举例来说,一些学者指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人的全面发展。这种观点存在若干误区。一是把社会目标当作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是共产主义的根本目标,实际上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目标;而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只能是人的全面发展目标的一部分,即人的思想发展。所以,思想政治教育根本无法单独承担和完成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目标,思想政治教育应当着眼于人的思想发展。二是把人的目标当作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人的全面发展是人所追求的目标,其内容极其丰富,有生理、心理、智力、思想、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发展,体现人内部多方面关系及与外部(社会、自然)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在人的全面发展中只能提供某种需要,只能指导处理某种关系。人的全面发展与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不能等同,思想政治教育应当有自己的规定。三是把教育目标当作思想政治教育目标。通常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学校教育中人的培养目标,而即使人的全面发展是教育目标,也是教育系统的整体目标。这种整体目标是依靠整个教育系统共同承担才能完成。在其中,思想政治教育只能承担其中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一部分或一个方面,为人的全面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由前面所述,随着社会分化和分工,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应当和只能在自己所能的活动领域进行活动,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抱负。总体上说,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是人,而对人的理解和界定存在着模糊认识,有必要加以澄清。要跳出对人的笼统的考察,而进入人的内部考察人,考察思想政治教育特殊对象及其要素,实现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中对人的独特理解。由人这个总体性的对象进入个人这一人的组成来考察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可作为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内部化的重要尝试。人是个人的集合,个人是人的基础。为便于考察,本文着重面向个人,考察个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和形态,个人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开端、载体和归宿,具有基础地位;个人思想是个人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场域;思想实践特别是个人的思想实践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实践。
一、个人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开端、载体和归宿
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人是个人的抽象和集合,而个人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直接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开端、载体和归宿。个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基础地位,无论在马克思主义体系还是在中国儒家文化体系中都是成立的,而在西方文化体系中则属于不言而喻的道理。我们对个人及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在思想理论上形成科学认识是改革开放以来才有的事。[1](P26-29)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P383)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3](P683)这里所说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主要是指每个人的能力全面提高,个性的自由发展,人的需要不断满足,人的社会关系丰富,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个人在社会中获得更多的自由选择可能,在此基础上推进并实现整个社会的人的全面发展。个人是实体,个人是群体的基础,而群体是个人的组合;人是个人的概括和集合。在现代性背景下的个体化时代,探讨个人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状况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也具有紧迫性,当然也是十分复杂的。
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是个人,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也是个人。当然,这两个“个人”有着不同的含义。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所指的个人,是思想政治教育指向的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起点意义的个人。这时的个人,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具有自然的意义。这里的“自然”,是指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个人,每一次思想政治教育起点都是处于“自然”的“起点状态”。
这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理由。教育者先受教育,是因为教育者在接受教育任务时还处在“起点”的自然状态;教育好了才能进入现场从事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开展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无论面对个人还是面对群体,真实的对象应当是个人,是具体的、现实的、感性与理性结合并活动着的个人。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个人既有自然属性的不同(如性别差异、年龄差异、种族差异、智力差异等),又有文化属性的不同(如受教育程度差异、思想品德差异、兴趣爱好差异、心理个性差异等),还有社会属性的差异(如教育对象的经济条件、生活处境、政治地位、社会关系等有所不同),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个人尽管是形形式式的,但都属于起点意义,所以是“自然个人”或“起点个人”。起点不同,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条件或背景不同,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不同的开端条件,要求思想政治教育根据这种开端条件来组织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所指的个人,是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之后属于结果意义的个人,成为人为加工过的个人,所以是“人为个人”或“结果个人”。思想政治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进行的活动,有着预期的目标。“思想政治教育根本目标是使人成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4](P160)就个人而言,经过思想政治教育之后的个人,应当达到事先设定的目标规格。诚如鲁洁所说:“教育虽然存在着一种外部施加影响的过程,但是其主题却应是促进、改善受教育者主体自我建构、自我改建的实践活动的过程。”[5]循此思路进一步落实,这个“受教育者主体”必是个人。如果说“起点个人”是“自然个人”,这个人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开始阶段所具有的“自然状况”,那么,经过思想政治教育的“人为”之后而成为“人为个人”,应当是“社会化的个人”,是思想政治教育化的个人。这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所指的个人。
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和目标是个人,个人又是“社会中的个人”。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同样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与人与社会的关系一样,个人与社会相互进入、相互规定,尤其是个人被社会所规训。这是人的本质规定,也是认识人的基本方法论。马克思指出:“每个人为自己劳动,而他的产品并不是为他自己使用,所以他自然要进行交换,这不仅是为了参加总的生产能力,而且是为了把自己的产品变成自己的生活资料。”[6](P104)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是个人,不能认为个人是孤立的个人,而个人是社会中的个人,个人只有在社会中活动,通过社会中的活动和通过社会而从社会中取得个人发展需要的资源,个人才能真正获得成长,成为有意义的个人。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既是个人又是“社会人”,具有个人与社会人的双重属性,是人的个人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所说的个人之所以能够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要求它能够担当“社会角色”,是因为这个“个人”并不能离开社会,而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之社会化,能够成为具有社会性的个人。所以,思想政治教育所指的个人,从根本上说,就是实现了人的社会化,成为能够担当社会职责的个人,在个体身上实现个人与社会的统一。
思想政治教育是专业化与社会化的统一,也是特殊与普遍、个别与全面的统一。思想政治教育正是通过个性化的个人进入普遍性的人,又通过人进入人所联系及参与的社会,由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进入社会化的思想政治教育。由此,上述所指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社会的普遍性,揭示出思想政治教育个人地位适用于社会各领域。
适合人的成长规律。从人的发展逻辑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应遵循个人成长和发展的基本规律,首先是自然规律(包括生理发育和智力发展的规律),其次是社会活动的发展规律。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由婴儿开始,然后是儿童、少年、青年到中年和老年。由此循序渐进,人的培养目标是,“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应该把教会未成年人怎样做人放在最基本的位置,从个人(掌握生活技能)逐渐到社会人(学会承担社会角色的权利与义务),然后再发展到道德人(做道德高尚的人)和政治人(做讲政治的人)。”[7]无论是思想道德教育还是科学文化教育,都遵循这一规律。首先是自然的人、个体的人,然后逐渐成长为社会的人(成为社会群体和社会文化的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人都以个体为基础存在着、活动着和基本的存在方式。在我国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存在着未成年人学习成年人的东西,不适合未成年人的需要和规律,还存在着普遍教育代替个性教育,对普遍人的要求代替具体个人的要求,对成年人缺乏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这些是造成思想政治教育低效的重要原因。
适合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中国社会历来重视和追求和谐,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和主体内容是人际和谐。这也是大同社会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目标。在那个社会,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呈现祥和幸福的和谐气氛。在这种和谐社会,个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中国圣贤很早就意识到,拥有内在和谐的个体,才能形成和谐的整体社会。而个体的和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大量的论述和丰富的智慧。个人和谐的路径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重视个人的道德修养,把个体“修身”视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起点和基础,这是儒家文化的精粹。中国儒家思想强调“修身为本”,“修身”是指个人的道德修养,“为本”则指修身的意义。“修身为本”的实质就是指个人道德修养在道德教育系统中具有基础地位和基础作用,为道德教育中的第一要义。这不仅指明了道德教育体系中个人(道德修养)与社会(道德建设)的关系,提出了道德教育中的一条普遍原理,而且指明了修身和道德教育的责任载体是个人。这里的“身”既是指个人道德修养的载体,又是指主观内心世界,兼有物质身体和文化身体的双重含义。这样就使抽象的理论落到实处,把道德建设任务落实到个人这一具体和实际的载体。个人修养是道德教育的开端,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开端,也指明个人及其修养对于个人、家庭、国家、社会的重要责任。在这个意义上,思想政治教育起点和根本目的在于个人“修身”。
符合哲学意蕴。从哲学视角看,思想政治教育在于确立人的主体性,把人的主体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追求的根本目标。但是,由于哲学思维着眼于抽象的人,往往掩盖了人的具体要素;以往思想政治教育所指的“人”,是个人,还是指集体、类,缺乏明确的界定。这样,容易将人变成抽象的人,人变成抽象的概念,进而遮蔽、忽视具体的个人,造成思想及研究的表面化、外部化。结果只有概念化、知识化的人,缺少活生生的个人。人的主体性飘浮于空中,难以落实于具体的、现实的或具有实体意义的个人之中。人们总是处于不同的社会层次进行思维,他们尽管共同面对人,而对人的假设则有很大的不同。政治家眼中的人是政治人,他们是从政治的视角和社会顶层(所谓“高处”或“高度”)提出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任务和方法;实际工作者眼中的人是“实际人”,他们从实际的视角(即处境)提出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任务和方法。尽管共同面对人,似乎都共同指向共同的人,其实有着巨大的差异。思想政治教育内部化就是要求我们除了总体上认识人以外,还要直面具体的、现实的人,首先是个人,是“现实中的个人”(马克思)。[8](P71)思想政治教育内部化主张从人进入思想政治教育人,从抽象的人进入具体的人,从总体人进入个别人,实现普遍性与特殊性、概括理论性与现实具体性的统一,而人的主体性实现类主体性与个体主体性的统一。
二、个人思想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场域
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人不是指人的全部,而是指人的一部分,即思想部分。早在1991 年,陆庆壬等就分析了这种现象。陆庆壬等指出:“思想政治教育学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对人的一切方面都进行系统的研究。它同其他学科一样,只能研究人的某一特定领域,这个特定领域就是人们的思想,特别是人们的政治思想。”[9](P8)可以说,思想政治教育以思想为本。早在2002 年,我们亦分析指出:“思想政治工作是建构在人的基础上的以解决人的思想立场观点问题为核心的一种社会实践。”[10](P87-89)思想政治教育以人的思想为对象,旨在促进人的思想发展及实现思想价值。就其基础和根本而言,思想政治教育所说的人是思想化的个人或个人思想。
人区别于动物在于人的思想。思想是人的本性。在人的思想中,人会思想是其中的内核。思想是人的根本特质,思想推动人认识世界,进行个体内外的比较与交流,获得思想成果并以此指导人的行为。因此,思想是人的独特标志,又是人的存在方式,也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所在。当然,人是社会中存在与活动的人,思想也是社会中存在与活动的思想;人有社会性,人的思想有社会因素,人的思想是对社会的反映及内在化,思想反映社会、体现社会,思想拥有社会关系。思想与社会的关系,是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具体展开和深化,这是理解人和理解人的思想所无法绕开的环节。人不仅会思想,而且要思想,会产生思想,且以人与外部关系为基本的思想对象。人具有本能,这是人的天生的能动要素,使得人能够像一切生物体一样生下来就能够活动,具有活力。没有这种天生基础,人不能成为人,就成为他物。人的思想,首先是动词,其次才是名词。作为动词的思想,指的是思想的活动及其过程;作为名词的思想,指的是思想活动过程的结果。正因为此,无论是生物基础还是逻辑起点,“要思想”是人的内生性本质,不是外加的结果,是人的思想和人的内在必然性开端。凡是人,都有“要思想”的内在冲动。要思想,即思想的愿望,这是人这一动物所具有的内在动机,隐含着思想政治教育内在机理。[11](P1-4)“要思想”这一特性决定人总是会想着突破个人(身体、活动和思想)和外部的限制,突破空间和时间(历史)的界限,以期获得超越性发展。思想既可以使人高兴,也可以使人痛苦,也可以是第三态即郁闷,这正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理由。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通过认识和开发人的思想这一特质,使人认识自己的本质力量,由此使自身获得提升,成为自己思想的主人,进而成为整个自己的主人和世界活动的主人。
思想政治教育对象以个人开端,以个人思想为对象。故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中人的思想首先(逻辑开端)是指个人的思想。每一个个人的思想是具体的,独一无二的,具有个性的、时代的特征,具有阶段特征,还具有该个人独特个人活动的特征。这是指,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个人,不仅是具体的、现实的,而且必然具有该个人生活经历和活动的烙印。
一般而言,个人行为是个人思想支配下的社会活动,由行为倾向、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所组成,相对于思想而言具有外部特征。个人行为也是思想政治教育考察的对象。但是,思想政治教育所指的个人行为,主要指个人行为的倾向,个人行为中的思想因素,而不是指个人行为的全部。思想政治教育考察个人行为的目的尤其着重于考察个人行为背后的原因,即影响和支配个人行为的思想因素。无论那些积极向上的行为,还是那些消极无为、反动落后的行为,行为背后都有思想起作用。个人思想与个人行为是两个范畴,处在两个不同的空间,同时具有互渗性,形成“思想中有行为因素、行为中有思想因素”的特性。个人思想的空间在个人思想空间,个人行为的空间则在社会空间。一般而论,个人行为是指个人的社会行为,是指个人在社会中的行动。因此,个人思想属于私人领域,个人行为则属于公共领域。相对而言,个人思想是个人大脑中的思想存在、思想活动和思想成果,个人行为则是个人在社会中的活动存在、活动过程和活动成果,是个人行为在社会领域中的展开及其结果。无论是个人思想还是个人行为都具有社会性,体现社会关系,具有历史性、时代性,表明个人与人、人与社会是互通的。
个人的行为和思想是有联系的,人的行为是在思想指导或支配下的行为,是人的目的性的外显。行为与目的既是可分的又是合而为一的。当个人思想在个人大脑中进行思想时,思想的目的与行为是分开的,此时有思想而没有行为;当个人在思想指导或支配下行为时,既有行为又有思想,行为是思想的外在表示,行为之中有思想,行为与思想同在且合而为一。
由于个人思想和个人行为处在两个不同的空间,可以考察二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内圣外王”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也是道德教化的根本目标。“内圣外王”要求达到道德教育目标的个人不仅具有“内圣”的道德修养,而且在社会行为(“为王”)过程中体现圣贤精神,成为人们的榜样。由此提出由修身为始,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目标。这无疑告诉人们: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一个理想的人或理想人格,即集合为“内圣外王”。这是一个全面、完美的人。这个人,从个人内在的要素到外在的行为都达到圣贤的标准。这与传统社会高度相协调的。在现代社会,社会分化把人分成若干部分,人的整体性被分割;人不再是高度一致的人,人的整体性常常被分离,常常分属于不同的社会领域并呈现不同特征的人。当下社会中某些“双重人格”现象,正是这种人的整体性被分割的体现,实质是思想政治教育现代性的风险。[12](P230)
在现代社会,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分离,由“内圣”到“外王”之间有着许多环节,“内圣”与“外王”不可能自然而然地达到一致。“内圣”可以达到,它是个人自己的事;“外王”常常无法实现,它关涉社会中的种种条件。肖滨指出:“现代社会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划分,要求把‘内圣’与‘外王’、‘修己’与‘治人’切分为两撅而不是贯通于一体;前者是个体进行道德价值自由选择的空间,是道德理想主义安营扎寨的领地;后者是公共规则规范与公共权威运作的范围,是政治法律技术操作的天下。前者(内圣、修己)不能越位进入后者(外王、治人),即不能由内圣而外王,由修己而治人,否则,以‘圣王’面目出现的统治者将以道德理想主义的名义实行道德专制,即‘以理杀人’;同样,后者不能跨界进入前者,即由‘外王’、‘治人’的领域侵入‘内圣’、‘修己’的空间,否则,将剥夺个体道德选择自由,形成极权主义的控制。总之,只有将儒家的道德理想主义定位于社会中的个人(包括政治生活中的个体即政治人),限定于‘私人领域’,它才能在现代社会中找到自己应有的位置并发挥其应有的功能。”[13](P172)由此,想与做、说与做的不一致等人格分裂现象,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发展及其分化的必然结果。思想政治教育及道德建设的困境,其根源同样在于社会变化的结果。我们无须相互埋怨,着力点应放在探究新的社会条件下“内圣外王”的特有结构和展开方式,争取新的自由。
与之相应,人的发展也出现片面的发展。这由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而发生。马克思看到了这一点,因而提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成为新社会的目标,即共产主义社会的目标。其实,这是一个总体性模型,它是全社会共同努力为之实现的目标。在思想政治教育而言,只能做它应该做和能够做的一部分。就教育而言,狭义上指学校教育做它应该做和能够做的部分,其他部分应当由社会去做,在各自负责的基础上形成合力。同时,思想政治教育并不是孤立的活动,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中活动,受到社会的支持或干扰,它的成效由社会检验。思想政治教育应着眼于个人思想的部分,着力于做关于个人思想的工作,再形成先进的个人思想并以此指导个人行为,由个人而集合成人,在社会中总合形成先进的思想与行为——先进的社会思想和社会行为,即统合为良好社会风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是由一个个的优良个人及集体行为统整形成的整个社会风尚。[14](P62)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不仅指教育活动中理论教育要与实际结合,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教育,而且在目标意义上应把个人思想与个人行为联系和结合起来,还把有关认识成果与社会实际及实践联系和结合起来。广义上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不仅在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要联系实际开展理论教育,而且所培养的个人思想要体现社会实际(社会建设实践及其目的)的要求,个人思想进入行为空间时是有效的或有用的,能够发挥思想指导行为的功能。不过,思想不能代替行为。因为思想有思想的限度,行为有行为的规律,行为还有行为实现的环境和条件,这是因为“社会有社会的地盘”。
三、思想实践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情趣与意义所系
思想政治教育以人为本,不仅仅是一种考察的视角(方法论),不仅仅把人作为服务的对象(目的论),而且还要依靠人自己来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通过人的实践来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思想政治教育效果需要通过人来彰显。思想政治教育的实现途径是人的实践,在实践中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目标。
这里涉及人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考察人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不是纯粹的理论关系,而是社会关系中的一种实际关系。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系统的子系统,人和思想政治教育都是社会的一部分。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社会和在社会中才能实现。这种实现必须依赖于人的实践并在社会中进行。实践是人与社会、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的中介,是人与思想政治教育的中介,也是由此达彼的桥梁。
当然,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不同于其他社会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社会实践有三种类型,即物质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实践和科学研究与文化教育实践。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是人的思想实践,它是在社会系统中进行的人的主观世界的学习活动。这时的实践,即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是教育者指导下个人利用和处理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关系过程中个人思想的学习活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第一场所是人的思想空间,直接地在个人的思想空间中践行;这种思想和思想活动并不是纯粹的,而是社会中的思想和联系社会的思想活动,且具有现实性。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是人的思想实践。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是一个实践体系,是多层次实践的总和。首先,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是总体性实践。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实践,具有多层次的实践。思想实践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核心实践,此外,还有思想政治教育系统建设实践、条件建设实践、思想政治教育与外部的关系实践等。其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主体部分是思想实践,也是它的实践的核心部分。这要进入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内部,即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内在的思想活动。思想政治教育所指的思想实践,不同于现行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所说的社会实践,而是教育者指导下在个人思想空间进行的思想学习活动,但本质上合乎“社会实践”的特性。再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直接的主体关系,即为思想政治教育者与思想政治教育对象之间的思想互动(交流、对话、训导、教育等形式)。
在现象上,尽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可以在课堂上进行,也可以在社会中进行,例如在阶级斗争、政治参与、经济建设、科学实验等活动中结合进行,但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其归根到底必然在个人思想空间中进行,是个人思想空间中开展的人与人之间或主体与主体之间的思想交流。这种思想交流既是人所特有的,也是思想政治教育所特有的,成为人与思想政治教育达成共同精神价值的特殊形式。没有这种思想交流就谈不上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谈不上马克思主义意义的人的思想解放实践。个人思想空间是思想政治教育真实的实践场所。思想空间及思想实践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实质所在,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与其他社会实践的区别所在。
第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是社会性思想实践。思想政治教育直接的对象是个人,是在个人思想空间中进行的思想实践。然而,个人思想是社会的反映,不仅人类历史文化在个人思想中的反映属于社会的反映,而且现实的思想文化也是社会的反映。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还是思想政治教育,只有体现社会并反映社会需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才有意义。具体而言,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在个人思想空间中进行,但是,个人思想空间中进行思想实践的内容具有社会性,进行的方式是个人思想与社会思想的交流,思想实践受到当时社会因素的影响或制约,进行的目标或结果是社会要求的内在化或个体化。所以,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离开社会和社会性,仍然是虚假的和没有意义的。
第三,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直接现实性在于有效的思想实践。思想政治教育能否取得效果,不仅取决于有没有实际地进行了思想实践,而且还在于思想实践的有效程度。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直接来说应当呈现为积极的思想实践。所谓理论教育要达到“三入”的效果,就是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直接现实性意义。所谓“三入”,即入耳、入脑、入心。所谓入耳,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能够进入对象个人的耳朵,这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在听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进入听的状态。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只有做到既座无虚席又人人倾听,才能说入耳了。所谓入脑,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能够进入对象个人的思想空间,成为他思考的一部分。所谓入心,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内化为个人思想结构的组成部分,并获得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认同。所以,思想政治教育所指的思想实践,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吸引对象、感动对象、感化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思想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能够互动,并在互动过程中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不仅具有普遍性品格,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品格。[15](P183)思想实践同样具有这些品格,只是其某些特征不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是思想与思想的交流——思想政治教育所提供的社会思想与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个人思想之间的互动。只有当思想政治教育所提供的社会思想与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个人思想实现结合的思想,才能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应有的效果,才能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只有当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有了这种关系时,思想政治教育才会充满情趣,才能达成意义。现阶段思想政治教育令人尴尬的局面,根本上说就是缺少这种关系,因而缺少应有的情趣和应有的意义。
第四,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要在社会中接受检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在社会中的检验方式,主要体现为经思想政治教育形成的个人思想能够有效地指导个人行为,使个人行为适应社会现实、并能参与改造社会并能实现个人价值和为社会做出贡献。显然,这种检验特指思想政治教育意义上的检验,并不能接受超出思想政治教育功能限度的检验。例如,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形成的个人思想具有指导一切行为活动的功能,或这个人出现某种失误时就指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失败所致,这超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限度。
进而言之,思想政治教育所提供的思想,是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所需要的思想,而这又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只有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所需要的思想,才能获得思想政治教育参与者的响应与共鸣,才能激起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思考,从而积极进行思想实践。思想政治教育参与者个人有“要思想”及“思想更新”的需要,思想政治教育能够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参与者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思想,并为他们所内化,证明思想政治教育满足了思想政治教育参与的需要,这才是有意义的。否则,如果思想政治教育所提供的思想不能吸引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注意,相反被视同无益的声音,甚至视为噪音,这样必然遭到反感和抵制,这怎么能够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这种情况下,要做到“三入”是根本不可能的。解读当前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困难,其钥匙就在这里。
就思想政治教育来说,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实践有自己特定的目标、内容、方式和条件,本质上具有政治性。一群人共同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可能出现不同的情况:有些人能够自觉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有些人在外部因素指导或激励下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有些人则对此无动于衷,有些人抵制,有些人反对,有些人愤而退场等。由此可见,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是教育者指导下当事人个人思想空间中进行的政治性思想教育活动,只有通过当事人进行的思想实践,才有可能实际地开展了思想政治教育,否则只能是一种体外循环活动,并没有实际地进行过思想政治教育。目前许多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投入了许多力量,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其实质在于当事人个人思想空间并没有进行思想交流或实际地进行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仅仅是体外循环或空中飘浮。这时,教育者用心良苦,十分卖力,好像开展了一次热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其实只是进行了一次体外循环。会场上尽管坐满听众,如果会议内容并没有进入当事人的思想空间,更没有在当事人的思想空间开展思想交流活动,那么实际上相当于没有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没有实质意义或实际效果。究其内在原因,就是没有进行思想实践。只有进行个人的思想实践特别是政治思想实践,才称得上真正意义的思想政治教育。


注释:
① 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现在有“抬头率”之说。将学生在课堂上听教师讲授以“抬头率”作为课堂教学效果的标志。其实,更重要的是学生在课堂上是否看书、是否听讲、是否思考、是否与教师互动。所以,“看”“听”“思”应是关键,而这些动作的外在标志可能是“低头”,而不一定是“抬头”。可惜的是,在当下互联网时代,学生在课堂上如果低头,不是“看书”,而是“看手机”,看手机上与课堂教学内容无关的内容。简而言之,仅仅“抬头率”这一个指标还不能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效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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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选自《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17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