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前沿

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当代挑战

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当代挑战

南京审计大学    赵欢春

当今时代,“网络空间”①已经不再是一种独立或游离于现实之外的空间。“网络生活”成为不少网民的“第二人生”,“网络空间”已经成为国家意识形态交锋的“主战场”。其中,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掌控,成为网络空间国家主权的显著标志。因此,研究和探讨网络意识形态的内涵、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议题,以及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等几个基本问题,是意识形态理论研究必须正视的重要理论和重大实践课题,更是直面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当代挑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将“网络强国”战略写进了“十三五规划建议”,进一步彰显了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重要性。
一、网络意识形态——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意识形态的新样态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极大地提高了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1]。互联网自20世纪诞生以来,正逐步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战略性基础设施,推动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不断重塑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式,进而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继而产生了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意识形态的新样态——网络意识形态。
网络意识形态是网络空间人们交往实践的产物,在由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而成的网络空间中,人们的交往活动依托技术富集的硬件和软件支撑。一般来说,组成网络空间必要的设备支持包括:物理空间、软件平台和搜索引擎3个部分。其一,物理空间部分,由PC计算机或智能移动终端、传输交换设备、线路设备、互联设备,还有传感器、摄像头等硬件设备,构成了网络意识形态生成的物理空间。这个物理空间在一定意义上是网络空间形成的物质准备。其二,软件平台部分,由各种各样的网页界面和包括影像编辑、图形软件在内的软件界面组成。这些能够传递各种数据符号的界面集聚着人类最新科技成果,为广大网民表达思想、交流信息、形成观念、生成价值意识提供了输入和输出平台。其三,大众化的搜索引擎、精准的数据挖掘技术方便了网民从海量的信息中抽取自已需要的信息。这个抽取信息的过程就是网民筛选、加工、吸收或者摈弃信息,从而形成相对稳定的思想和意识的过程。
互联网技术是中性的,本身没有善恶的价值倾向。但是,一旦它与使用主体产生了关联,便负载了使用主体的意图和观念。当人们通过计算机或移动终端登上互联网,网络活动的技术支撑空间即刻形成,人们的交往空间和交往时间即刻得以极大地延伸。网民的主观能动性因为技术而得到大大增强,其思想、观念、意识必将在更大的空间内传播、交流、分享、碰撞,继而形成一定的意识形态态度倾向,最终完成自身内在的价值建构活动。具体来说,网络主体在网络空间中,通过主体间的互动,以极其宽阔的信息深度和广度获取资讯。这种互动可以是个体间的,也可以是个体与族群间的,呈网状、多维、立体轨迹。这些资讯通过网民个体的身心互动,经历自我同化和顺应过程而内化形成自己的资讯结构,继而完成信息、知识的意义建构和网络主体的自我精神重构,最终在崭新的价值意义上彰显他们自身的意图。
然而,意识形态从本质上讲是观念的上层建筑,是人们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状况在观念上的反映。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2]。在网络社会中,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固然离不开技术的要素,但是决定其生成发展最根本的要素仍然是社会经济生活状况。人们呈现在网络空间中的思想、观念、意识受现实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是现实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
我们把“网络意识形态”界定为“意识形态的新样态”,不是因为意识形态的内在规定性发生了变化,而是因为意识形态赖于生成的社会交往实践活动场域,正发生着由“传统社会”向“网络空间”迁移的新情况。这种新情况使传统意识形态的“样态”发生了新的变化。所谓“样态”的变化,就是指其“根本属性”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其“外在形态”由于受到生成环境的影响发生了特定的变化。具体来看:
一是意识形态主体自我存在的样态发生了变化。在网络空间中,网络个体不纯粹是居于物理技术空间以符号位表征的个体,在他们的观念基底上,深深镌刻着现实的思想和情感印记,是“现实个体”和“虚拟个体”的有机融合。主体的虚实融合大大拓展了网上交往的宽度和深度。一个现实的个体可以虚拟多种网络身份参与网络交往,在网络中实现身份“穿越”。网民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获得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思想、观念和情感的表达机会,体验到在现实社会中无法感受到的“现实感”。
二是意识形态主体所处的社会关系样态发生了变化。网络社会关系不同于传统的社会关系,但又不是纯粹虚拟的社会关系,而是虚拟社会关系和现实社会关系的有机融合。网络主体所处的社会关系大体上是一种“自我圈定”但“边界模糊”的状态。网民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偏好自由选择社会关系圈,具有相近兴趣偏好的网民可以组建成一个社会关系圈,一个身份可以进入多个社会关系圈而且进退自由。这就是我们在网络空间中常见的各种“群”。
三是意识形态主体间互动样态发生了变化。个体在网络空间的交往观念和交往行为影响着现实社会的交往观念和行为,从而对现实社会的构建产生深刻的影响。网民在“虚拟”与“现实”间自由“穿越”,必然会引发身份感的模糊与错位,虚拟社会的“自由意志”与现实社会的“既定秩序”常常会发生冲突乃至对抗,这种情况正成为现实社会的“问题发生器”。
正是基于上述3个方面的考量,我们认为,网络意识形态是在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网络个体与现实个体间高度渗透融合、边界模糊的环境生态下生成的意识形态的新样态。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它既不是现实社会意识形态在线上的简单投影,也不是单指虚拟或线上的意识形态,而是通过网络交往实践而形成的人们意识形态崭新形态。”[3]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网络意识形态概念里“意识形态”已经是日常生活化的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是网络社会人们的生活和观念的存在方式。“非国家主体性”是其显著特征。故而,有别于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主流意识形态。国家主流意识形态作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思想,总是呈现为一个较为完整的思想体系,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当代主流意识形态。她由既定思想渊源、逻辑体系、理论基础、实践检验、发展创新等组成了主流意识形态的生命力元素,使得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具有“国家性”“稳定性”和“传承性”等特征。而网络意识形态的特性则呈现为“多元主体化”“文化化”和“视觉化”等特征②。故而,思想观念的“碎片化”“去中心化”甚至“逆主流化”“反主流化”成为网络意识形态生长的“助推力”。在网络空间,国家主流意识形态要引领网络意识形态,则既要掌控言说的权力,又要拥有言说的自由。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议题由此衍生。
二、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当代国家安全的新疆域
传统意义上,国家安全指国家行使主权的“陆地”“海上”“天空”和“太空”不被侵犯。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国家安全的疆域已由上述4大空间拓展至“网络空间”。“网络空间”已经成为关涉国家安全的“第五空间”,具有鲜明的主权特征。如果将“网络空间安全”界分为“技术性安全”和“内容性安全”两大部分。那么,“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大致可以纳入“内容性安全”的范畴。主要指国家的政治、法律、文化等制度环境不受干扰和破坏;人们的思想、道德、伦理、价值观等观念领域不被误导和失序。
习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4]。笔者认为,“意识形态安全作为总体国家安全的精神内核,它不仅定义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划定国家安全的时空领域,还界定国家安全的内外因素”[5]。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议题的提出,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我国“总体国家安全”战略的时代指向。
当今时代,互联网日益成为信息传播的集散地、论辞言说的大熔炉、话语对碰的大擂台、思想交锋的主阵地,成为时代舆论生产的策源地。我国自1994年开始接入国际互联网。短短20多年来,我国已有7亿网民,网民总数据全球第一,是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网络大国地位与网络强国意识形态影响力不相称;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态势依然严峻。其基本态势可以从国际和国内两个维度进行概述:
1.从国际维度看,我国意识形态话语权遭遇来自外部网络空间的严重挑战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在网络技术、网络管理、网络安全等方面一直领先于中国。他们目前仍然控制着网络空间的舆论权、信息权和管制权。西方敌对势力时常利用网络垄断地位输出资本主义价值观。各种西方社会思潮不断地冲击并干扰着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西方文化霸权裹挟着“普世价值”在网络上横行霸道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和挑战。我们如果不重视这些来自网络的意识形态干扰因素,将会导致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凝聚力下降,影响人心向背和社会稳定,威胁总体国家安全。
2.从国内维度看,我国正面临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不足的困境  
网络信息舆论多元传播在相当程度上稀释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对社会的主导功能;互联网海量信息冲击了人们的正确思想认识;国内部分网络媒体明目张胆地宣扬“普世价值观”,为资本主义摇旗呐喊,抹黑社会主义;一些所谓的“网络大V”为“吸粉”公然矮化丑化党和国家的领袖和英雄人物;另有披着学者外衣的所谓“社会公知”淡化甚至放弃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其居心叵测可见一斑;还有一些不时出现在网络空间中的戏谑国家政治生活的不文明现象,本质上是一种慢性的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识形态蔓延。
居于上述原因,学界认为,我国“正面临着由网络社会虚拟化无界性特征而衍生的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挑战”[6]。集中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7]:
其一,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转移的风险。在网络社会,意识形态话语权正在由高层理论学者、党政宣传部门、舆论传媒机构向网络传媒大亨、网络自媒体终端和网络意见领袖转移,政府不再是网络意识形态的完全操控者,取而代之的是资本逻辑的主宰和技术力量的崛起,主流意识形态在海量信息混乱杂陈的情况下变得“迷茫”甚至“失语”。
其二,网络意识形态话语去中心化风险。互联网信息的海量聚集以及爆炸式传递,导致网络信息极度多元化。西方社会思潮如普世价值、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等充斥网络空间;历史虚无主义、新儒学等思想在网络空间沉渣泛起。裹挟着不同价值观念的社会思潮在网络空间轮番登场,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空间,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面临被边缘化的风险。
其三,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被削弱的风险。在网络空间里,原先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间的鸿沟被填平,“人人皆媒体”的话语场域孕育了无数大小不一的“价值共识圈”。而一些网络活跃分子因其“草根气质”及其“差异化价值标准”获得大众的推崇成为所谓的“网络大V”。这对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形成事实上的冲击。如果体制内的引领力量没有及时介入,恒定的话语规则和价值逻辑就会遭受质疑,正向的社会价值观和共同信仰就有可能被淡化。
三、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新课题 
当下中国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包括在网络空间“对外言说的自由”和“对内言说的权力”。因此,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就是既要增强国际意识形态话语权竞争力,又要维护国内意识形态话语主导权。要做到这两点,我们必须首先面对这样的现实:“互联网日益成为舆论生成的策源地、信息传播的集散地、思想交锋的主阵地,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最大变量’”[8]。同时必须承认: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已转向网络新媒体。网络新媒体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对网民的求知途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产生重要影响,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正遭受源自西方国家的威胁和来自社会内部的压力。
1.西方国家凭借网络话语霸权挤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空间  
其一,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控制着互联网的“制网权”。他们在网络技术、网络管理、网络空间等方面一直领先于世界。美国不仅是互联网的诞生地,更是互联网的终极大管家。国际top级13台地理域名主服务器中有10台在美国,2台在欧洲的英国和瑞典,1台在日本。一个布置在佛吉尼亚主根服务器由美国公司负责运营③。《美国2015年国家安全战略》明确提出:美国作为互联网发源地,有责任领导网络世界,除了保障美国本国关键基础设施和对抗网络攻击意外,还应参与协助其他国家有关基础设施法律以及国际行为准则的制定![9]。另据美国“棱镜门”④事件披露:美国与英国、德国合作组建了覆盖全球的侦测网络。把互联网、电话网、卫星、海底光缆等信息基础设施全部纳入其侦测范围。这就犹如在全世界每个人的头顶上安装了偷窥的“第五只眼”。对于社会主义阵营来说更是处于他们的全天候监视之中。彰显了美国主导全球网络空间战略格局的霸权和野心。
其二,美国还控制着互联网的“制信息权”。互联网是当代最锐利的信息传媒载体,意识形态是其本质属性之一。当前国际上意识形态话语权论争的实质,就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霸权国家,凭借其掌控的互联网核心技术及其信息控制的强势地位,向发展中国家推销资本主义“普世价值”。在全球互联网信息流量中,美国所占比例超过85%。在战争中,美国曾清除过利比亚、伊拉克的国家根域名,使得两国全部网站从国际互联网上消失。“这表明美国利用互联网这一有力武器不仅可以进行文化渗透,甚至可以将其所认为的‘潜在威胁国家’打回‘石器时代’。”[10]借助网络平台,美国轻而易举地在文化与意识形态冲突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不仅如此,互联网亦已成为“西方价值观出口到全世界的终端工具”[11]。他们利用信息互联网技术,通过操作系统的“后门”或以社交网站、即时通信工具、门户网站等渠道,将资本主义“普世价值观”附着在篡改的信息、有倾向性的信息甚至捏造的信息中,企图控制民众思想,达到价值观渗透的目的。
现代网络科技的发展,使得控制信息就能够影响意识形态,从而使信息成为一种有力的意识形态和政治武器,它可以用来颠覆政权。正如阿尔温·托勒夫所言:“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的人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达到暴力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12]2011年8月,英国伦敦发生骚乱,以Facebook、Twitter为代表的社交网络和以黑莓为代表的新型媒体,首次在西方国家社会危机管理中提出了挑战。
对于在网络技术和信息控制权方面暂时处于弱势的我国来说,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捍卫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具有极其深远的世界意义。
2.我国网络空间舆论引导力式微,弱化了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主导力  
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广延性决定了网络信息传播的开放性和随意性,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全面信息化和西方意识形态网络战的强势推进下,我国网民的思想空前活跃,价值观上的一元主导和多元价值并存,这给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带来巨大挑战。
其一,网络上负面信息呈放大效应,减弱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影响力。负面信息的刻意放大,“容易导致局部问题全局化、细小问题放大化、表象问题本质化、具体问题普遍化、社会问题政治化、特称判断全称化,形成了‘政治审丑’和‘社会描黑’等不良舆论氛围”[13],使得官方的正能量传递受阻。网络上的负面信息以网络谣言最为典型。网络谣言具有“短平快”的信息特征,为吸引眼球,往往用极端的副词代替意义明确的实词,再通过网络各层级的分享、转帖、评论对信息内容进行随意的拼接和解构,使得谣言的二度诠释和拼贴轮番上演,在多路信息解构和拼贴后变得面目全非甚至可怕狰狞。它们使原本的话题文本具有了更强烈的扩张力和影响力。谣言的泛滥直接削弱了主流话语的影响力,威胁到正能量的发挥。2010年12月突尼斯大学生小贩因不满城管及警察的粗暴对待而自焚的视频在Youtube中流传,激起了突尼斯人压抑已久的不满。随后国家发生大规模骚乱。在小贩视频流传后的第29天,时任突尼斯总统的本·阿里下台,流亡沙特。网络新媒体成为压垮本·阿里政权的最后一根稻草。
其二,网络舆论引导力式微,挑战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控制力。“在传统媒体的封闭空间,主要问题是传播力结构的固化而自由不足;而在网络空间,主要问题是自由有余而秩序匮乏”[14],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各种思想杂陈。它们以“平民化”“碎片化”“群聚化”“模糊化”的话语方式吸引“粉丝”关注,迅速占据“头条”。这种情况给舆论的引导带来很大的挑战。挑战在于,舆论导向的一元化与信息源的多样化产生了矛盾,人们完全有理由不按照舆论导向方向发展。甚至舆论导向很有可能会在网络新媒体下沦为伪命题。随着舆论引导力的式微,越是官方的声音越会受到某种程度的排斥,人们更愿意接受来自非官方的消息。而且,互联网时代思想信息的传播权不为官方所垄断,也给了一些人无中生有、鱼目混珠的机会,他们利用民众的逆反心理和猎奇心理抛出一些诸如“党大还是法大”“人民性高于党性”等形似思辨实为反动的“伪命题”,以混淆大众的思维;他们也常常会玩弄一些诸如“大公有私”等篡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小伎俩”,扰乱人们的是非观、冲击人们的价值观。来自网络空间的这些“噪音”和“杂音”严重干扰了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控制力。
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既不是单纯的话语技巧,也不是神秘的精神支配。而是统治阶级运用国家力量进行思想统治的方式”[15]。它所强调的不仅仅是政党在网络空间“言说的资格”,更主要是指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网络空间“思想主导权”。它彰显了一个政党政权舆论和理论的自卫能力。因而,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已经演化为关乎国家安全的战略力量。故而成为我国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新课题。
四、结语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互联网从一个单一的“信息媒体”,渗透进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空间”成为与“学校”“家庭”“社区”等现实环境并列的“第四成长环境”,“网络化的世界”已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发展方向,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未来。媒体变革关涉意识形态建设全局,在意识形态斗争交锋的网络主战场上,党和国家要以大视野、大智慧、大方略的战略谋局,努力提高网络意识形态战略研判能力、战略预置水平和问题对策方案,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把网络空间建成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


注释:
①网络空间,具体是指一个由用户、信息、计算机(包括大型计算机、个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以及其他智能物体)、通信线路和设备、软件等基本要素相互交互所形成的人造空间。该空间将生物、物体和自然空间(陆地、海洋、天空、太空)建立起智能的交往关系,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全新领域。

②关于意识形态“文化化”“视觉化”的相关论述详见参考文献[5]。
③数据来源于http:/wwwi.ana.org/domains/root/server.
④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于2007年启动了一个代号为“棱镜”的秘密监控项目。“棱镜门”披露了美国国家安全机构通过与谷歌、微软、苹果、脸书等9大美国本土互联网企业合作,监控公共网络通讯和数据资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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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选自《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