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前沿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十大辩证特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十大辩证特性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张国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和概括,是中国共产党理论自觉的又一重大成果,是价值观自信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而丰富的辩证特性,对其进行阐释论证,不仅是在思想上理解和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刻意蕴、理论上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的需要,而且是在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前提和基础。仔细探究,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辩证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真理性和价值性的辩证统一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两大基本原则。人的实践,不仅要做到合规律性,而且要做到合目的性;任何一个成功的实践,都必然既合规律,又合目的,是合规律性和和目的性的统一,也就是真理性和价值性的统一。真理和价值相统一是唯物史观的根本方法,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在社会主义实践的探索中具有根本性的指导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理性,在于它是对客观存在的正确反映,在内容上具有客观性。“三个倡导”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对社会主义实践的价值导向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进行的科学概括和归纳,是对当代中国社会共同理想信念的正确认识,客观地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思想和基本道德准则。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价值诉求,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理想目标,也是我们党为之奋斗的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导向,适应了社会主义基本属性的要求;爱岗、敬业、诚信、友善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公民层面的价值追求,是对公民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已经成为人民在道德信仰上的基本共识,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供行为准则。“三个倡导”以开放性的表述清晰地勾勒出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
作为一种理论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具有真理性,更具有价值性。其价值性不仅在于它的真理性,更在于它是一种符合主体利益的价值导向,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了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关怀,具有鲜明的人民性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内涵是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以人为本是对“以神为本”“以物为本”和“以官(权)为本”价值观的根本否定,赋予社会主义以全新的价值意义。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1]“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2]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实现国家昌盛、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最终的走向必然是共同富裕。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最终的目标必然是坚持执政为民、服务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根本目的是实现社会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西方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本不同。我们讲的民主,是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我们讲的自由,是人民民主专政下的自由,是同纪律有机统一的自由;我们讲的公正,是人人平等、人人享有的公正,等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展示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和精神层面的质的规定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价值表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真理性和价值性的高度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理性为其价值性的实现提供科学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性为其真理性的实现提供方向动力。唯有坚持真理性原则,才能经得起历史检验从而历久弥新;唯有坚持价值性原则,才能体现一切为了人民的群众史观。只有坚持真理性与价值性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以其亲和力贴近人民,实现人民大众对核心价值观的普遍认同。
二、理论性和实践性的辩证统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标志,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产物,又是社会主义实践的结晶,是理论性和实践性的辩证统一。一种价值观能否成为人们的普遍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理论形态的说服力水平。“三个倡导”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第一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作的凝练和概括,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理论内容和重要的理论意义,是党最重要的思想理论成果之一。从理论基础看,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意识的理论是我们认识价值问题、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哲学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形态理论在新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运用。从理论内容看,“三个倡导”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加以论述,包含了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和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初步形成了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观理论体系。从理论意义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彰显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维度,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充分反映了我们对社会主义价值与社会主义本质的关系的认识达到了一种理性自觉,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价值学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根本的价值理想、价值原则,从价值层面上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展开的实践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建构的思想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实现的制度安排。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它的生命之魂,表达出它特有的精神气质。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觉、理论自觉、制度自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理论自信的又一重要体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理论与实践是辩证统一的。“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理论的,更是实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在实践,实践性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特征。实践是价值活动以及价值关系产生的根本基础。实践决定着价值观的生成、发展与实现,决定着价值观的基本指向。离开了实践、离开了生活,再好的价值观也只是空中楼阁。作为国家层面价值目标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进程中产生的,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价值目标,符合我们党领导人民寻求民族复兴的共同愿景。作为社会层面价值取向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形成的。在改革开放的时代条件下,我们党在不断推进自由、平等发展的同时,更加关注公正和法治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作为公民个人层面价值准则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结果。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源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来源于改革开放的实践,来源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另一方面,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践经验的升华,并以指导实践为根本目的和最终归宿。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使其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成为人民群众的具体价值实践,成为聚合社会正能量、引导和推动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当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正确,也需要通过实践检验、完善,尤其需要通过人民群众的自觉实践去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正是人民群众火热的实践活动推动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蓬勃发展。
三、主导性和包容性的辩证统一
在一个社会的价值观体系中,各种价值观的地位并不相同,有些价值观处于主导地位,有些价值观处于从属地位。核心价值观是在一定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体系,也是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意识形态的价值追求的集中体现,是整个社会价值系统的灵魂所在。“三个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和内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价值精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方向指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整体社会价值体系中居于统帅地位,在整体社会价值体系中起着主导作用,决定着整个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基本价值倾向,统率着其他处于从属地位的价值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制度体制和目标任务,充分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特性,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的地位。当前社会转型期,思想观念五花八门,价值取向多元多样。“三个倡导”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总的看法和最根本观点,是我国社会主流的价值观,高度概括并集中反映了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方向,由此具有极大的感召力、引导力和凝聚力,从而发挥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核心价值观的主导性,并不排斥包容性。核心价值观能否发挥主导作用,很大程度上要看它能否包容和整合大多数社会群体和成员的思想意识。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必定是其社会成员价值追求的“最大公约数”,必定是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价值观;同时,还需要借鉴和吸纳代表社会发展趋势、体现人类文明进步的各种先进的、合理的价值观念的积极因素。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题中之意。习近平指出:“文明是多彩的,人类文明因多样才有交流互鉴的价值”;“文明是平等的,人类文明因平等才有交流互鉴的前提”;“文明是包容的,人类文明因包容才有交流互鉴的动力。”[4]作为社会主义文明发展的突出成果和重要象征,一方面,“三个倡导”体现了国家层面、制度层面、公民道德层面的价值取向,涵盖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是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将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互相联系、相互作用、辩证统一起来,包容了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的存在和互动。另一方面,“三个倡导”以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胸襟,去包容、借鉴和吸收先进的思想理论,以自信的气度对于外来文明以及国际公认的“民主”“自由”“平等”思想进行了融合。中国共产党人用中国的经验和实践去界定和发展这些价值理念,使其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
主导性是包容性的前提,包容性又是主导性的基础。二者的有机统一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有主导引领作用,又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先进性和广泛性的辩证统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根本价值取向。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和灵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体现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理论与学说,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始终以实现人类彻底解放和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为最终目标。坚持马克思主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要义,遵循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规律,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些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取向先进性的根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弘扬民族精神基础上提出来的,本质上既属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有机环节,又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伟大工程和目标指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把我们党创立和倡导的基本理论、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系统凝练地整合在一起,集社会主义价值理念之大成,是迄今为止最科学、最进步的价值观,具有主导社会思潮的先进性特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了价值观念和道德理念的先进性要求,同时,它又有着广泛的群众性,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价值观念的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群众基础的有机结合和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性并不意味着只针对特定的阶层和群体,它倡导的是代表大众利益、面向全民的普遍价值取向,具有从实际出发、着眼于多数的基础性和广泛性。不能狭隘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看作只是社会先进分子的价值观,更不能视为少数精英的价值观。“它不是某一部分社会成员追求先进的誓词,也不是社会对某一层面群体的规范要求,而是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团结奋斗的价值目标,承载着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理想追求,蕴含着对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价值规范与行为准则。”[5]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依赖社会成员中的每一个体、需要调动社会肌体的每一部分。“只有人人都成为积极活跃的建设主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才能够获得最具根本意义的主体根据;只有社会肌体的每一部分都成为自觉能动的建设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会获得最富营养的培育沃土。”[6]诚然,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对于当前来说,不是人人都能做到做好的,不少人还有差距。但不能因此否定和抹杀广大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认知感。人们对社会生活中的真善美的热烈追求和褒扬,对假恶丑的无情鞭挞和斥责,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无疑,也只有在每一个人的践行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会真切展现先进价值理念的丰富意义,也才能真正凝聚推动社会前行的强大力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先进性为引导,广泛性为基础,体现了我们党对思想道德建设发展规律的又一次深刻理解。
五、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价值观的普遍性,是指价值观的普遍认同性,它植根于人的本质即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之中。符合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价值观能够为一些国家或地区绝大多数人所认同并长期传承下来。“三个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中最根本、最重要、最集中的价值内核,既符合人的本质需求,又符合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需求,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理想、价值愿望和价值追求,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最大公约数”,是全国人民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等关系的共同价值准则,是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管理社会的共同价值原则。正是由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遍认同性,其所反映的不仅仅是部分地区、部分阶层、部分领域、部分行业的价值诉求,而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声,因而必将成为人们共同遵循和维护的行为准则,潜入人们的思想和心灵深处,进而成为人们的价值传统和文化精神长期稳定下来,发挥代代相传的价值传递效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已载入宪法与党章的国家意志和党的主张,不仅志在实现国家整体“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而且终将落实到每一位公民“生活富裕、享有民主、生活文明、人际和谐”上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畅行现代社会的主流价值,不仅积极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且为每一位社会成员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价值保障;“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对公民个人的道德要求,无数公民道德提升所产生的整体合力,必将推动国家、社会总体价值目标的实现。
价值观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在现实生活中常常通过具体性表现出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既不是空洞抽象的概念,也不意味着遥不可及、高不可攀,它是非常实在具体的,是和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息息相关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坚持把普遍性和特殊性有机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各领域、各地方、各单位的具体实际,“需要结合不同行业、职业、岗位、角色的特点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与要求做出具体阐释”,让人们既领会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也掌握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路径。要善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大道理结合人们常思的问题、常见的事例、常用的语言讲透阐明,善于将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大命题转换入日常生活的具体情境,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引导人们从日常生活的细节中感知意义、体验崇高、增进认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实际、融入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接受它。我们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工夫。”只有善于从细处着眼、在小处着手、在实处着力,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达到生动活泼、易学易懂、亲切感人的效果,才能促进核心价值观入脑入情入心,从而变为人们内在的信念意识和行为准则。
六、理想性和现实性的辩证统一
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既要体现现实性的价值要求,又要包含理想性的价值情怀。立足现实性,是建构和培育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具有理想性,是核心价值观的根本旨归。如果失去理想性,核心价值观便不能引导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实践发展便不知所趋。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北京大学师生座谈时指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这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想性,是国家和民族的总体价值追求。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着眼于人类历史发展的前进方向,在反映社会制度先进性上确立制高点。在这里,需要认识到,社会主义是一个社会生产力逐步走向发达,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从而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的历史发展阶段。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个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是社会主义价值实现的根本方向和终极愿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高扬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共产主义价值理想的旗帜,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如果共产主义理想的价值光辉被遮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光芒就会被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联系在一起的。中国梦是中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是中华民族国家认同的理想前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旨在构筑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是源于现实、植根现实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比如,作为国家主导价值观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首先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共同理想。同时为实现最终奋斗目标创造条件,即把为最高理想而奋斗同为共同理想而奋斗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中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它深深立足于中国的现实,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本质要求,渗透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因此,要让理想照进现实,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实现理想性到现实性的转化,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理想性和现实性的高度统一,其理想性引领现实性,而现实性的实践又进一步印证了理想性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关于人类解放理论的中国化描绘,而“人类解放是一种历史过程中的具体性的解放,是在一定的历史语境与具体的社会实践中的解放,这一历史的具体现实规约着人类对终极性目标的追求。”
七、整体性和层次性的辩证统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整体性的特征。“三个倡导”逻辑严密,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明了方向,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突出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性。一方面,三个层面是有机联系、内在统一的,不能割裂开来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主导价值观,在核心价值观中居于统领地位;“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是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支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公民基本价值观,是其他两个“倡导”的基础。这三个层次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集中体现了国家、集体和个人在价值目标上的统一,体现了国家目标、社会导向和个人行为准则的统一。另一方面,每一层面的四个范畴之间也是紧密相关、有机联系的。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之间互为条件、互为目的,富强是民主和文明的基础,民主又为富强提供政治和法律保障,文明为富强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富强、民主、文明又是以社会和谐为前提的,没有社会和谐,什么都是空谈。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也是相互关联的整体,自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最高价值目标,平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价值,公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德性,自由、平等需要公正的制度来实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根本方式,是实现自由、平等、公正的保障。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对个人道德素养的基本要求,爱国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敬业是个人与事业,诚信是个人对自己、对他人、对事业都应该具有的品质,友善主要讲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四者之间彼此相关、相互支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呈现出层次性的显著特征。首先,表现为价值目标的层次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鲜明呈现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和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三个层次。其次,表现为责任主体的层次性。“三个倡导”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规定了其责任主体。公民个人、社会和国家三种主体分别承载了不同的价值目标,同时,也承担了各自不同的实践责任。党和国家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引领者;公民个人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行动者;社会团体则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间整合者。再次,与之相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也要注重把握层次性。要针对各个层次的特点和要求,采取建设性的方法和路径。要从意识形态战略高度着力培育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社会管理创新制度着力培育社会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公民道德建设深度着力培育个人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整体性和层次性的辩证统一,标示了其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的价值观念体系的内在逻辑属性。
八、传承性和创新性的辩证统一
文化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这是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种具体表现。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任何时代的社会意识,都有其一定的历史基础,都和以前时代的社会意识相联系,它的产生和发展都要以前人所积累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核心价值观也是一样,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脉。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我们党总结、提炼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主观臆造的结果,而是有着厚重的基础和依据,即它首先来自于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仁爱民本、明道正义、尚诚守信、和合大同精神,正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土壤和资源。习近平反复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在马克思主义一百多年来所创立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来所创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思想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和精神的传承和弘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传承性和创新性的统一。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发展乃当今时代的主旋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创新发展的时代意蕴。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主题展开,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任务和历史使命展开。离开了时代任务和时代主题,没有“开新”的“返本”,没有“创新”的“继承”,都无法形成时代的思想文化,也不可能培育出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价值观。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共产党理论与实践创新的逻辑结果。纵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的历程,从精神文明建设到先进文化建设,再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最后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前后几个阶段相互衔接、层层递进,既反映出中国共产党理论和实践认识的不断深入,也是中国共产党理论、实践创新的必然结果,有着强烈的创新发展的时代意蕴。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西方文明整合创新的产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待中西方文化既非简单复古也非盲目照搬,而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发展基础上对中西方文化进行渐进式改进、内生性演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传承本来绝不是照搬传统,更不是回到历史,而是要“处理好传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努力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传承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传承的目的,二者的有机统一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底蕴和时代生机。
九、稳定性和开放性的辩证统一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最根本的、最为稳定的价值观。人类以往社会形态的核心价值观都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不是一夕之功,一旦形成就具有持久的稳定性。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稳定性,根植于其自身的内在规定性,也源于其坚实的优秀传统文化和宝贵的民族精神基础。党的十八大坚持把“政治的高度”“理论的深度”与“大众的广度”结合起来,凝练出了既反映文化传统、时代精神、实践发展,又能被人们广泛认同、经得起时间、实践和人民检验的科学而合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对于非核心价值观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本质、更内在、更普遍、更具有自身的连续性,因而更具有稳定性的特质。虽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随着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变化在表述上适当微调或完善,但其基本精神和理念不能变。
同时,一种核心价值观也总是需要一个实践发展和理论总结相互转换、相互推动的较长历史过程,从而达到成熟、完备的状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具有相对稳定性,又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系统。社会主义社会是不断发展的社会,是与时俱进的社会。从根本上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绝不是一成不变的、封闭的、抽象的观念体系,而是一个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开放体系,其建设也是一个不断充实、加强和提升的过程,它必将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深入发展而不断变化。这就需要我们以开放的思维对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为人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探讨、理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辟广阔空间。党的十八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括,本身就是采取了开放性的表述方式,既将我们现在倡导的理念鲜明地提了出来,又为其发展、完善留有充分余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开放性也表现在,其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和开放包容的气度,善于吸收人类创造的各种优秀思想文化成果,兼收并蓄,为我所用,既吸收了西方文化的合理成分和优秀因子,又实现了对以往价值观的超越。
十、民族性和世界性的辩证统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没有民族性,就难以落地生根、枝繁叶茂;没有世界性,就难以应对全球化时代思想文化的交流、交锋和交融。习近平指出:“我们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
在人类生活的历史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脱离一定民族风格的社会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深厚土壤,具有自己的民族内容、民族形式、民族特点和民族风格,呈现出十分鲜明独特的中华民族特性。从内容体系看,由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良性互动而构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吸收了儒家所倡导的“修齐治平”思想的合理内核和营养成分,展现了身与家、家与国乃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从价值表述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12个价值范畴,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历史积淀和结晶,其中许多范畴都具有与中国古代哲学相同或相似的独特意蕴;从社会功能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指导实现“中国梦”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德育为本”“以德治国”思想的传承与弘扬;从实践养成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需要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工夫,需要每一个中国人长期的艰苦的努力,这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知行合一”思想的传承与创新。
民族性本身是与世界其他文化体系相比较而存在的,其形成和发展离不开与其他文明体系的相互作用、相互学习和交流。习近平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这才形成我们的民族特色”。离开了与世界其他文明的交流与合作,是不可能坚持好“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西方文明与中国文化相互交汇而形成的,离不开对人类基本价值的追求和对其他优秀人类文明的吸取,也必然体现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和人们共同的渴求。“三个倡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民族性置于整个人类文明的大背景下,自觉追求与人类文明进步方向的一致性。“三个倡导”的价值追求,对社会进步、人类文明的渴望也正是不同地域、不同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最基本、最根本的价值诉求。从某种程度上说,“三个倡导”正是人的普遍性在社会主义制度内的集中体现,对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具有普遍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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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选自《思想政治课研究》2016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