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前沿

我国核心价值观培育成效的反思与超越

我国核心价值观培育成效的反思与超越

首都师范大学    王淑芹、刘畅

马克思认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因为人的精神世界的建构、社会良好秩序的建立和维护依赖于共同体成员的核心价值观念。也就是说,人所具有的思维与理性、意识与意志,构成了人生活意义的精神世界,而核心价值就是人们建构意义世界的根本价值原则,是个人、国家和社会发展根本方向的定盘星。核心价值主体化形成的核心价值观,是为大多数社会成员共识和信奉的、合乎本民族和国家文化传统与信仰的重要价值原则,它主宰民族、国家和个人的灵魂,是国家兴盛的根基。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1]基于核心价值观的灵魂主宰性,世界各国无不高度重视对本国民众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积极培育。在西方国家,核心价值观作为支配和维系其国家生存与发展的精神命脉,在他们看来,是解决其社会发展中“霍布斯与秩序问题”[2]的需要,是其社会成员区分所谓真假、善恶、美丑的普遍价值标准,是其社会成员认识与把握世界的重要方式。这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
当今社会,出现了一些新的挑战,如个体的独立性与权利的张扬、价值文化的多元、价值标准的多样、价值虚无主义盛行等,无不需要社会确立是非善恶的价值标准来引领社会意识和思潮,以避免由于人们的价值观念混乱而瓦解社会秩序,及其增加社会交往风险所导致的劣质社会生活。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所面临的发展问题、叠加矛盾和社会风险的化解,不仅需要技术和制度创新,更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其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凝神聚气。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旨在促进社会成员对其认同与践行,即实现社会成员对核心价值观的认知与内化、信奉与外化的统一。无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成效,绝不只是社会成员对核心价值观的认知问题,从根本上说更是人们的认同、内化与践行。因此,核心价值观为人们信奉和践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成效的显著标志。要避免或减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存在的社会成员“知而不信、知而不行”的低效问题,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成效,坚持马克思主义系统性整体性的原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整体协调互济系统。
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要基础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处于普遍联系之中的。事物之间的联系不仅是客观的,而且是普遍的。“一切……都是经过中介,连成一体,通过过渡而联系的。”[3]由于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所以,“事物和事物之间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4],即系统是不同事物之间相互联系所形成的统一体。显然,世界是系统的集合,而系统又是多种多样的,这些系统之间是存在普遍联系的。恩格斯指出:“关于自然界所有过程都处在一种系统联系中的认识,推动科学从个别部分和整体上到处去证明这种系统联系。”[5]正是由于系统是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和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要求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要运用系统的、普遍联系的观点和方法解决问题,即坚持整体性、结构性和协调性原则,调整系统结构、协调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实现系统优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是教育主体、客体、内容与方式方法、环境构成的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这就要求我们将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各要素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来看待,而不能孤立地看待和发挥其中某一个要素的作用。由此推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既不是单一的提高教育主体施教素养和能力问题,也不是单纯激发教育客体学习、接受和认同价值思想的问题,更不是一味地改进教育方式或优化环境的问题,而是教育主体、客体、内容与方式方法、环境围绕一定教育目标的同向共振、协调互济。一言以蔽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要促进社会成员对核心价值准则的认同与服膺,达致内化于心和外化于行的目的,只有单一要素功能的发挥是不够的,既需要系统中各个要素发挥好自身的独特作用,也需要各个要素之间功能互补,同向发力。
1.整体性原则
唯物辩证法认为,系统最本质的特征是整体性。马克思曾指出:“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被思维的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精神的,宗教精神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6]系统性的核心是整体观念,它要求人们把由多种要素构成的事物看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协调好有机体内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在保持各要素之间关联的基础上,构建结构合理、动态平衡的系统,使各要素能够朝同一目标方向运行,以形成多要素互补共济的协同效应,避免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因相互抵牾、自相矛盾而彼此消解。所以,对系统的整体把握,既不能把系统中的各个要素孤立化,也不能把系统中的各个部分机械化,更不能否认或忽视系统要素之间的关联性与功能的互动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系统,是教育主体、客体、内容与方式方法、环境不同要素的有机结合。深入人心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要求教育者根据教育对象的思想需要,分析和讲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正当性、解读好其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针对不同教育对象施之个性化的教育方式,而且也要尊重教育对象的价值选择与认同规律,选择适宜的教育内容和方式,开发和利用好教育环境。显然,我们不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简单地归结为单一的宣传教育工作,认为只要把宣传教育搞好了,就能解决人们的价值观认同与践行问题;同样,我们也不能把核心价值观培育中存在的“低效”问题简单地归咎于宣传教育本身。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更多解决的是社会成员的价值认知问题,认同与践行还需要教育对象的自我教育、修养及其社会支持系统的保障。一旦我们倡导的价值原则缺乏社会环境的支持,理通行不同,或“潜规则”盛行冲击和挤压“明规则”,出现社会上宣传教育的价值原则与人们实际生活通行的实践原则相脱节的两张皮现象,就会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成效。
应当说,当前有两个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一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观念上,缺乏系统性的整体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简单地等同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事实上,宣传教育只是核心价值观培育的一种方式,它只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二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实践中,忽视“三个倡导”内容与社会政策、法律、管理规章的有机衔接,以致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面传输经常会遭遇不良机制所引发的社会负面现象的冲击与瓦解,进而影响社会成员对核心价值观的接受、认同和践行。
2.结构性原则
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与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现实的诸环节的全部总和的展开”[7]。整体与部分作为事物联系与发展的基本环节,则要求系统要素之间结构合理,以实现整体功能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的目的。因为系统的功能与效果,与系统内部的结构密切相关。系统内部结构合理,“许多力量融合为一个总的力量而产生新的力量”[8],系统功能就会得到有效发挥,并取得良好效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系统各要素相互联系及其作用方式,决定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成效。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主体、客体、内容与方式方法、环境诸要素组成的系统中,教育主体起着主导和支配作用。无论教育主体是个人还是组织机构,都需要根据教育对象的思想价值困惑、接受能力和特点、生活境遇等,选择核心价值观教化的内容与方法,而教育对象对核心价值的理论教育、专题宣讲、舆论引导等,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在思考、辨析、对话中实现价值选择与认同。显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是在发挥教育主体的主导与教育对象主体性的基础上,借助一定的教育内容与方式方法、环境施之的价值引导与培育活动。毋庸置疑,那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只理解为是教育者对教育对象居高临下的单向灌输的想法和做法是有失偏颇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系统的结构原则,要求发挥好教育主体、客体、内容与方式方法、环境各自的功能,并在主体统合下形成联动机制,尽各要素之功促进社会成员对核心价值观的信奉,进而实现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教化。
3.协调性原则
良好的系统,不仅是整体的、有结构的,而且各要素之间是有序协调的。要在系统优化中促进各要素功能的有效发挥,实现系统运行的既定目标,不仅需要建构和布局系统结构,而且要协调好各要素之间的关系,避免因各要素之间彼此冲突和消解而影响系统效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成效,一方面,取决于教育主体、客体、内容与方式方法、环境形成的整体协调关系,如教育主体选择的教育内容与方式契合教育对象的思想价值需求、生活境遇及其接受能力。因为教育者宣讲的道理、理论的说服力,既来自理论本身的魅力,也来自社会生活实践中人们普遍信奉的示范与感召。一旦教育者宣讲的核心价值思想和原则受到社会潜规则的挑战与消解,即教育内容与社会生活实践之间出现价值不一或矛盾现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系统的各要素之间将难于实现同向发力的互济。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子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协调关系,如教育者的理论素养与信奉人格相统一而形成的言传身教,就会增强核心价值观的感召力、吸引力和信服力,相反,如果教育者言教与身教相脱节,宣讲连自己都不愿相信甚或不信奉的道理或理论,将难于形成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行示范的感召力和信服力。因为“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9]。
二、加强对各种社会思潮的引导
1.利益群体价值观较量的加剧
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的网络化所产生的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更替与嬗变、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碰撞与融合,使我国的思想文化领域出现交流、交融、交锋而导致价值观较量加剧,表现为我国社会不同的利益群体价值观念的“异质性”。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受经济变量(职业、收入和财富等)、社会互动变量(个人声望、社会地位、教育、社会关系资源等)、政治变量(直接拥有的权力或间接支配社会的权力、阶层意识和流动性等)的影响[10],会处于不同的社会结构中。社会垂直化的不同阶层所形成的利益群体,会因自身阶层的经济地位及其利益诉求,在传统文化、现代文化、本土文化、外来文化的价值观博弈中,吸收不同的价值理念,形成体现利益群体价值特性的文化体系。不同利益群体的价值个性及其价值诉求,加剧了多元价值文化的冲突与矛盾,进而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与引导中,要坚持整体性原则,实现价值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善于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不同利益群体进行主流社会意识形态的教育与价值引导,以避免利益群体特殊价值对共同体核心价值的裹挟与遮蔽。
2.“群落文化”价值观变化的加剧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和参与全球治理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步推进,社会思想意识出现了多元、多样、多变的态势,引致了“群落文化”价值观变化的加剧。现代社会,人们不仅生活在真实世界,也生活在虚拟世界。网络虚拟世界中的微信群、QQ群、微博等新型社交工具和平台,形成了不同的“群落文化圈”。社会成员分属于不同的“群落文化圈”,并深受所属“群落文化”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群落”亚文化直接影响着社会成员价值观的形成和行为方式的选择。“社会成员对网络信息形成的‘媒介依赖’(Media Dependency),使得网络上的各种思想观念、态度倾向、意见观点等的传播与互动,无不影响着人们的观念世界,以致于思想占领成为网络时代一种新的世界控制力。”[11]
事实上,各个“文化部落”传递的价值信息及其面临的价值困惑,尤其是网络平台价值信息传播的即时性、超时空性、交互性、隐匿性等所催生的“群落人”价值观的快速变化或发酵,无不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与引导中,要坚持系统的协调性原则,注意教育对象“群落文化”的个性特征,施之不同的教育内容,并针对不同群落教育对象的价值需求与接受方式,运用慕课(MOOC)、翻转课堂(Flipped Classroom或Inverted Classroom)、微小说、微电影、微电视等文学影视作品、影视作品进行有针对性的价值观教育,改变原有长篇大论的教育内容和授课、报告等教育形式,形成平台化、草根化、群落化的非线性网络价值观教育的新形态,突破一味照搬真实世界价值观教育的传统做法和惯性,发挥好圈层主流文化思想发酵的集聚效应对不良文化的引导与同化作用。
3.网络文化价值观混乱加剧
当代社会“新媒体”“全媒体”“自媒体”所产生的思想价值传输主体、方式、渠道的革命性变化,导致了网络文化价值观混乱的加剧。“网络价值信息扩散的指数式增长方式,会形成思想风暴,影响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理想和信念,控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12]互联网的价值信息传播是一个博弈的舆论场。网络价值信息的良莠不齐,尤其是对社会重大事件的网络评价等,无不形成思想风暴影响网民的价值判断与选择,因此,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绝不单单是按照教育主体预设的内容与方式开展教育的问题,而是要面对社会转型期深化改革所引发的各种叠加矛盾和由此产生的各类社会事件,在公共平台上鱼龙混杂的发酵对核心价值观的挑战,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需要不断应对社会事件凸显的价值冲突与模糊的价值辨析的网络舆论挑战。
社会重大事件往往是人们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也是对人们价值观发生影响的社会焦点问题,更是多元价值观较量凸显的重要社会问题。因此,在公共媒体平台上,坚持主流社会价值对社会重大事件的有理有据的评论,是一种富有成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引导。在某种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主阵地,已前移到网络的公共舆论平台上。这就预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培育,需要坚持系统的结构性原则,既要开展好真实世界的专题报告、问题研讨、参观学习等现场价值观教育,也要开展好虚拟世界的“线上”价值观的教育。在网络平台上对社会重大事件凸显的价值矛盾和冲突进行价值辨析与引导,将是未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面临的重要任务。毋庸置疑,有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阵地,绝不只是做好对社会成员的现场价值观教育问题,也是主动占领与守住新媒体的舆论阵地,在公共舆论平台上解疑释惑的价值评论与引导。
三、教育主体、客体、内容与方式方法、环境协调互济的培育系统
上述分析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培育,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系统性整体性的观点和方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系统中的各个要素之间能够协调一致,避免由彼此冲突和消解所产生的内耗,实现各个要素的功能互补以实现彼此互促相济。为此,需要构建教育主体、客体、内容与方式方法、环境四大要素相互协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系统。
1.强化教育主体言传身教的示范性
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在宏观上是国家对社会成员实施的一种主动的思想价值观念主导与引领的教育活动,因此,教育主体是核心价值观培育过程中的首要要素。
发挥好教育主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的主导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活动,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授,而是一种价值教育,即在知识与价值统一的基础上,实现对社会成员正确价值观的引导。由之,教育者对教育对象教化的目的,需要影响教育对象的情感、价值观和品德。事实上,在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互动关系中,教育对象对教育者传播的价值思想的信服,既源于教育者的理论阐释力、语言表达力,理通令人服,也源于教育者的精神信仰和良好品性的感召力,既传道又信道与守道,言教与身教相统一。显然,教育者的施教素养、品性和能力是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成效的自变量。所以,在严格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主体,不是任何一个具有相关知识的教育者,在本质上他们应该是社会核心价值的践行者和先行者。中国古人云:“教,上所施下所学(效)也”[13];“化,教行于上,化成于下也。”[14]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那样:“传道者自己首先要明道、信道”。显然,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教育主体,除了要具备与核心价值观相关的理论知识、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掌握核心价值观引导的方式外,还必须是核心价值观的信仰者、践行者。要反对那种“台上讲马克思主义,台下埋汰甚至胡批马克思主义。口是心非,永远的‘假面人’”[15]。概言之,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者,是宣教者、信仰者和践行者的统一。
2.激发教育客体的价值欲求
社会成员思想价值观形成的后天性、外在性、习得性,不仅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必要性和正当性,而且也预设了社会成员辨析、选择、接受和认同核心价值观的必然性。马克思关于人的社会本质理论揭示,任何人都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活;社会学中人的社会化理论表明,人从自然人发展到社会人的社会化过程,就是了解和习得社会规则、价值原则的内化与外化过程。因之,任何社会成员都要通晓和遵守一定社会的规则,否则,就要承受社会规范压力和违规惩罚的社会排除力,即人们融入社会的重要前提是学会“社会规则”。毋庸置疑,核心价值观作为一个社会最大公约数的共享价值,理应是社会成员价值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不同的是,不同的群体因其利益、地位、思想等存在差异,价值需求的内容及其强烈程度有别。需要注意的是,后现代主义对理性、权威的否定与质疑所产生的价值虚无主义,导致一些社会成员对世界、人类最本质价值的解构,影响了一些教育对象对价值的欲求。事实上,在一个良性的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系中,不仅要有言传身教的教育者,也需要具有价值欲求的教育对象。合理划分教育对象价值需求的类型、增强教育对象对价值需求的欲望,则是当前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系统的重要方面。
3.把握好教育内容与方式方法
有效的价值观引导与教育,不仅要对教育对象价值需求的类型把好脉,而且也要基于教育对象的接受能力和特点施之相宜的教育方式。价值观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作为连接教育主体与客体的中介,是施之核心价值观引导与教育的纽带和要素。一方面,教育者要基于新时期教育对象圈层文化特征及其思想价值困惑问题,选择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解疑释惑要正中下怀,价值引导要有理有节;另一方面,教育者要基于教育对象的价值理解力和接受能力,施之有针对性的教育方式。事实上,教育内容与方式方法在实际的教育活动中,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教育内容和方式是否契合教育对象的价值需求及其接受能力,直接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成效,如对公务员群体与经商人群的施教内容与方式就有明显区别。避免不知教育对象价值需求类型和思想症结及其忽视教育对象接受方式差异性的双盲现象,是发挥好教育介体要素作用的关键环节。
4.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主义主流价值如何让社会成员信和行,不仅是理论教育问题,更是社会环境是否给力的问题。理论的魅力不仅源于自身,也来自实践。理论必须获得实践支持才具有生命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理论说服力和信服力需要实践给力。因为人们思想、价值观等主观世界的改造,需要在社会实践中得到实现。目前,我们在价值观教育中,存在某些空洞说教之嫌,原因之一是社会所倡导的价值原则和规范缺乏社会环境的强力支持。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心理、品德、行为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因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16]。无疑,人们正确的价值观念及其品行的形成,不单取决于教育内部系统的优化,也取决于外部良好社会环境的支持。
制度是社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人们思想和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是对人们的思想和品行发生重大影响的关键因素。“一方面,因为制度不是干瘪的规则要求,而是有价值灵魂的,它们本身就在向人们传递某种正确的价值观念,以至于各种规章制度对人们思想的形成及转化都具有直接的作用。另一方面,合理制度的目的性所蕴涵的一定的社会价值取向,会使人们在大量制度化的实践活动中,感受和内化这些社会价值观念,从而促进制度预期的行为类型及其良好品行的形成。”[17]正是由于制度作为一定思想价值原则具化的硬规,是影响价值观教育成效的重要变量因素,所以,在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无成效或实际成效发挥得怎么样,是同我国社会整个环境,即坚持不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密切相关的。如果不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不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那就根本谈不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实效。
第一,一般说来,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导型”策略行为选择呈现普遍化的态势。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功利价值成为人们行为的主导价值原则,即利益得失的权衡主导行为选择,人们的行为受功利主义后果论的宰制。对“利导型”策略行为选择的有效规制,已不是思想教育提高人们的觉悟和自律的问题,而是社会必须要建立利益获取的规范机制、制衡与惩戒机制。因为仅靠个人自身的思想觉悟往往难于抵制各种利欲诱惑,而利益奖罚制度可以形成利导式合规行为。社会成员可以不认同规则,但在利益驱动下必须遵守规矩。但是,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存在根本的区别。在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能够建立合理的利益保障制度,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价值观念和原则及其行为类型,在社会制度体系中获得保护和推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易于为人们所接受、认同和践行。有鉴于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制度建设和治理工作中,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
第二,社会实践决定社会意识,因此,由实际问题或利益冲突引发的思想价值问题,仅靠理论教育是不够的。思想价值教育的说理与疏导,主要解决人们的思想认识问题,而由社会现实的利益关系和矛盾产生的思想价值问题,单靠纯粹的说理教育往往难以奏效,需要在有效解决人们实际利益问题的同时,辅之相应的思想引导,不能抛开实际问题的解决而一味地对人们进行说理劝导。这就预示,良好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是解决人们思想价值问题的社会基础。制度决定社会资源(财富、权力、荣誉、社会地位等)的分配,它是“宏观性”的公共产品。通过制度设计和安排,形成合理的社会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既是减少人们思想问题的前提,也是解决人们思想问题的基础和保障。在社会中,如果思想教育宣导的价值原则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撑和保障,无论思想价值教育如何改进教育方式都将难以奏效。一种价值原则,只有获得社会结构中的制度支撑,才能成为社会大多数人的实践原则;一种价值原则,如果未获得社会结构的制度保护,不管它多么科学合理,都难于成为社会成员信奉的普遍价值原则。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获得社会结构的制度支持。
第三,制度性质是影响核心价值观培育成效的关键因素。制度不仅要有明确的规范要求,而且还必须合乎社会的正义精神和道德原则,不合理的制度(恶法)是对社会利益关系及其良善道德的极大破坏。邓小平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8]一言以蔽之,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人的思想、行为和品德。一旦制度有悖于社会公正原则,利益的受体偏向社会上的少数人,导致权利和义务的非对应性,制度就会成为制造社会恶行的孵化器[19],在此情形之下,核心价值观教育就会陷入理论与实践相脱节自相矛盾的境地而缺乏说服力与感召力。毋庸多论,核心价值观教育需要社会系统支持的“制度”,是有性质要求的,必须是合乎伦理精神的“良善”制度,即一定体制下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例等合乎人类正义精神,其所分配的社会权利和义务具有“应得”的公平性。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最先进的社会制度,它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注重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最合乎正义的制度,能够保持合理的社会利益格局。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成效的前提。


注释: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93页。
[2]在由利益聚合的原子化个体组成的社群,会因缺乏共同的情感和信条无法形成统一的意志。在异质性社会体系中,如何形成社会有机体则成为社会有序发展的难题,因此,如何使彼此分离的个体“理性地追求个人私利”而又不损害他人或共同利益,则成为社会存在和发展秩序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难题。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将其概括为“霍布斯与秩序问题”。霍布斯认为,人是受各种情感驱使的,善,不过就是任何人所向往的东西。因此,每个人都追求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如果不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控制,那么,人们就会采取暴力和欺诈的手段实现自己的欲求,其结果导致人们相互摧残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在这种状态中,人类的生活是“孤独、贫困、龌龊、野蛮而短促的”。人类的理性以及人的自我保全的基本情感,使人类寻求遏制混乱的方法即契约。“通过社会契约,人们同意把他们的天赋自由奉献给一个拥有至上权力的权威,这个权威则保证他们的安全,使他们免于遭受暴力或欺诈的侵害。只有通过这个至高无上的权威,才能制止住这种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使秩序和安全得以维持。”参见[美]塔尔科特·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张明德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100-102页。
[3]《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85页。
[4]本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哲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96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12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701页。
[7]《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32页。
[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79页。
[9]范晔:《后汉书卷四十一·第五伦传》,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408页。
[10][美]丹尼斯·吉尔伯特、约瑟夫·A.卡尔:《美国阶级结构》,彭华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4-19页。
[11]王淑芹:《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文化建设》,《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10月29日。
[12]王淑芹:《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文化建设》,《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10月29日。
[13]许慎:《说文解字》,徐铉校定,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64页。
[14]许慎:《说文解字》,徐铉校定,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166页。
[15]陈先达:《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员的专业与信仰》,《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52页。
[17]王淑芹:《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制度分析》,《思想教育研究》2006年第12期。
[18]《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3页。
[19]王淑芹:《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制度分析》,《思想教育研究》2006年第12期。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

[2][美]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曹荣湘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3][美]冯·贝塔朗菲:《一般系统论—基础发展和应用》,林康义等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87年。
[4][美]杰拉尔德·古特克:《哲学与意识形态视野中的教育》,陈小端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5]陈先达:《论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年第6期。
[6]樊浩:《中国社会价值共识的意识形态期待》,《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7期。
[7]刘建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种区分》,《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年第2期。
(文章选自《马克思主义研究》2017年2期)